上海合同纠纷律师

-周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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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实际履行证据有哪些?合同瑕疵履行的法律后果

添加时间:2025年10月14日 来源: 上海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qjqhtjflblls.com/

  周亚丽,上海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合同实际履行证据有哪些?

一、合同实际履行证据有哪些

合同实际履行证据有书面证据、证人证言等。

在有约定的情况下:

当事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无约定的情况下:

在无约定的情况下可以在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法院为管辖法院。

1、买卖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承揽合同:承揽合同履行地为承揽方所在地;

3、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4、补偿贸易合同: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5、证券回购纠纷:凡在交易场所内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交易场所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在上述交易场所之外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最初付款一方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

6、保险合同: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7、票据纠纷: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未载明付款地的,票据付款人的住所地或主营业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

8、运输合同: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9、不动产纠纷: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合同纠纷的证据有哪些

1、主体及经营资格情况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的开办单位和主管部门、验资注册、合伙开办、联营开办等设立企业的有关证明文件、开户银行和银行帐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关、停、并、转、分立和歇业的,提供债权债务清理情况及工商登记的证据材料。

2 、合同关系设立情况合同书、有关合同内容的补充的条款、变更的条款、废除的条款、合同解除等有关协议、来往电函材料;口头合同成立的证据材料。订立合同的经办人的权限等证据材料。

3 、合同的履行情况交接的货物品种、型号、数量、包装、时间、运输方式、交接货物地点、验收货物等有关原始凭证及收货条等其他相关的证据材料,如是承包合同有无财产交接清单。付款方式等原始凭证及收款条等相关的证据材料,如是借款,还款的数额时间。

4 、请求保证合同效力的,要提供合同是否真实有效的证据或根据;请求追究违约的,要提供对方存在违约事实、损失数额等证据材料;请求追究产品质量的,要提供品质量是否合乎合同约定标准或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标准、产品质量缺陷等有关的证据材料;属于成套设备的,提供有关技术资料;货物质量纠纷的,还要保持原样或保存原物及样品,提供是否动用及货物所在地点等有关证据材料。

5 、合同有担保的,提供担保合同、担保书、以及担保人名称、住所,用于担保的财产品种、数量、存放地点及证件、凭证等有关证据材料。有抵押的是否办理了抵押登记,有质押的或留置情况的亦要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据。

6 、合同及有关事项经过公证、鉴证或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处理的,提供公证书、鉴证书及主管部门处理意见等有关证据材料。

7 、依据合同向对方主张权利或要求对方履行义务的,提供与主张权利或要求履行义务有关的内容、时间等证据材料。

8 、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的,提供申请理由成立的证据、被申请人的实际履行能力、开户银行及帐号或财产所在地点及品种、数额等有关情况。

9 、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据材料。

合同的履行地是非常的重要的,同时合同在进行履行的时候,一定注意要留存相关的证据,这样避免日后发生纠纷,即使是已经通过进入诉讼程序,当事人也可以提交证据证明合同已经履行。

合同瑕疵履行的法律后果

  对于债务人瑕疵的履行合同时,债权人有权拒绝该有瑕疵的合同,那合同瑕疵履行的法律后果为了方便大家能够了解更多的相关知识,以下就由为您一一介绍关于合同瑕疵履行的相关内容,接下来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合同瑕疵履行的法律后果

  在债务人瑕疵履行时,由于债务人不完全履行债务的表现多种多样,有些瑕疵是无法补正的,而有些瑕疵则可以通过债务人的补正行为变为适当履行。

  履行上的瑕疵能够补正

  当债务人履行上的瑕疵能够补正时,其法律后果为:债权人有权拒绝接受有瑕疵的履行,并要求债务人补正。此时,债权人不负受领迟延的。

  因补正标的物导致债务人迟延履行的,债务人应负迟延履行的。如果因债务人补正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债务人应负责赔偿。

  当债务人交付的标的物质量或提供的劳务不符合约定时,债权人有权依据情况要求债务人减少价款或者报酬。

  标的物虽能补正,但补正对债权人已无利益的,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请求损害赔偿。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时,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但因标的物的从物不符合合同约定而被解除的,解除的效力不及于主物。

  债务人能补正而不补正时,债权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强制债务人补正。但依债务的性质不得强制执行的除外。

  履行上的瑕疵不能补正

  当债务人履行上的瑕疵不能补正时,债权人有权拒绝受领标的物,并可以解除合同,要求损害赔偿。当然,债权人也可以在受领后,要求债务人降低价格或者酬金。

  二、合同瑕疵履行的特点是什么

  合同法要求合同双方应当全面履行合同,严格按照合同的要求履行各自的义务,但现实生活中,往往产生一方当事人因这样那样的原因,不能够全面履行合同义务,这就构成了合同瑕疵履行,又可被称为不适当履行。合同的瑕疵履行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虽然履行了合同,但其履行既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也不符合合同的约定,致对方不能获得合同利益、减少或丧失获得合同利益的情形。

  瑕疵履行是债务人有积极的履行行为,只是由于债务人履行有瑕疵,使债权人的利益遭受损害,故可称为积极的债务违反。瑕疵能补正的,债权人有权拒绝受领,要求补正,并不负受领迟延。因标的物的补正而构成债务人迟延的,债务人应当承担迟延给付的。标的物虽能补正但对债权人已无利益的,债权人得解除合同。经债权人催告而债务人不为补正的,债权人得诉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瑕疵履行造成根本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是否合法

  瑕疵履行造成根本违约可导致合同解除。

  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内容规定,当事人除了按约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外,还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也即是合同的附随义务。诚实信用原则是一切民事活动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它要求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维持双方的利益平衡,对另一方不进行任何欺诈,以诚实、善意的态度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恪守信用。

  具体有以下要求:

  当事人要按合同约定的条款,正确、全面地履行合同;

  债务人不得履行已经有害于债权人的合同,否则,债权人有权请求撤销合同;

  在合同就某一有关事项没有明确规定时,债务人应依公平原则并考虑事实状况合理履行;

  债务人履行债务所交付的物品有瑕疵时,债务人应将此情况告诉债权人。

  以上是编辑整理的关于合同瑕疵履行的法律后果的相关内容,相信大家通过以上文章的内容在法律上对合同瑕疵履行有了一定的了解了吧,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不懂的问题,可以咨询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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