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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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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保全期限一般是多长时间 债权保全中的撤销权行使期限有多长时间

2021年4月6日  黔江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qjqhtjflblls.com/

  刘柏林律师,黔江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重庆金讼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刘柏林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债权保全期限一般是多长时间

  在生活中,很多时候需要用到钱,这个时候去借贷或者抵押,但是这个是有期限的。同样我们在申请债权保全的时候也是有相关期限的,那么这个债权保全期限一般是多长时间呢相信许多朋友是不清楚的,因此今天的就带你来看一看,了解一下这个债权保全期限一般是多久。



  一、债权的保全措施有哪些


  1、撤销权的含义


  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以维持债务人财产的权利。


  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有三种:


  债务人放弃其对他人的到期债权。


  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2、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要件


  债权人对债务人有合法的债权,且该债权在债务人实施危害行为之前成立。


  债务人实施了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行为。


  在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场合,还要求取得财产的受让人具有恶意,即要求他知道债务人转让财产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的损害。


  二、债权保全的期限是多久


  保全到期债权是有时间的限制的,对于保全到期债权的时限问题,存在着三种观点。


  第一种意见认为,到期债权既然是已经到履行期限的债权,其表现形式为货币数额形式,且数额确定,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履行,这类财产的流动性强,应当归入其他资金类中,执行不超过六个月的保全期限。


  第二种意见认为,到期债权虽然是债权人已经可以行使的债权,但该项财产的实际数额,与债务人的偿债能力、资金状况、信用程度等都有很大关系,债权人收回债权的难易受不特定因素的影响较大,这与资金类财产的性质有一定的区别,在其不宜被列入动产或不动产的情况下,应归类为其他财产权,执行不超过二年的保全期限。


  第三种意见认为,财产保全制度设立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生效判决的执行,同时也设定了申请人提供担保等保全错误时的补救措施,对保全设定期限,既不利于保全制度设立目的的实现,没必要对其设定保全期限。


  三、债权保全有什么风险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在追收债务过程中,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在诉讼前或者在诉讼过程当中申请采取债权保全措施。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采取债权保全措施面临的风险主要有:


  1、保全后未在法定期间起诉致债权保全解除,引发赔偿诉讼。


  2、保全措施不完备,致使债权保全落空。


  3、申请债权保全过限,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保全措施不当致使判后无法执行。


  以上就是整理的关于债权保全期限一般为多长时间的相关内容,综上所示不难发现,对于这个债权保全的期限,是存在观点的。一般而言在执行过程中一般是不超过6个月,但是如果视为财产权的话,那么执行则是不超过两年。因此在实际的运作中还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另外分析,才能准确地知道这个债权保全的期限。







债权保全中的撤销权行使期限有多长时间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以申请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作为一种债的保全行为,撤销权行使期限有多长时间的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债权保全中的撤销权,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允许债权人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法律行为的权利。接下来由的为您介绍债权保全中的撤销权行使期限。


  一、债权保全中的撤销权行使期限有多长时间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由上可知,债权保全中的撤销权行使期限一般为一年,最长不得超过五年,否则将导致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




  二、债权保全中撤销权的构成要件


  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


  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前提条件。


  债务人作出无偿或明显不合理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


  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客观条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就是旨在请求法院裁决撤销有害于债权实现的无偿或明显不合理低价财产处分行为的效力。需要明确的是,这里的财产处分行为仅指法律上的处分行为而不涵盖事实上的财产处分行为,主要包括转让财产、抛弃财产、免除债务、在财产上设定抵押等。


  债务人的财产处分行为有害于债权的实现


  只有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有害于债权的实现时,债权人才能行使撤销权。所谓有害于债权的实现是指债务人在实施处分财产的行为后,不具有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清偿能力。如果债务人即便无偿或以不合理低价处分财产,但其仍具备债权的清偿能力,则不能认定债务人的财产处分行为有害于债权的实现。


  三、债权保全中撤销权的效力


  1.对债务人和受益人的效力。债务人的行为被依法撤销后,自始失去法律效力。受益人已受领债务人财产的,负有返还的义务,原物不能返还的,应折价予以赔偿。受益人向债务人支付对价的,对债务人享有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2.对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的效力。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向自己返还所受利益,并有义务将所受利益加入债务人的一般财产,作为全体一般债权人的共同担保,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的为您介绍的有关债权保全中的撤销权行使期限有多长时间的知识。债权保全中的撤销权与债权人代位权一样,突破了债的相对性原则以保全债权,体现了债的对外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