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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传销罪的量刑与追诉标准是什么?经济犯罪报案的基本原则

2021年4月2日  黔江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qjqhtjflblls.com/

  刘柏林律师,黔江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重庆金讼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非法传销罪的量刑与追诉标准是什么?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而对于传销构成的犯罪,其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下文详解。



  非法传销罪在法律上不是非法传销罪而是组织领导传销罪,它是指以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那么对于这个传销罪的量刑与追诉标准具体如下:


  一、量刑标准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追诉标准


  二0一0年五月七日颁布施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七十八条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够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三、知识拓展:传销常见的表现形式


  1、编造或者歪曲的国家或区域发展政策,比如;国家试点;;西部大开发;;北部湾建设;;资本运作;;1040工程;;阳光工程;等;


  2、打着;改革创新;经营、投资模式的幌子,比如;电子商务;;消费返利;;连锁销售;;连锁加盟;;特许经营;;网络游戏;;点击广告获利;;慈善事业;;爱心互助;;消费养老;;境外基金、原始股投资;、电子币买卖等;


  3、声称高收益,包括:静态收益、动态收益、直推奖、层推奖、对碰奖、见点奖、领导奖、培育奖、报单奖、管理奖、小区业绩奖等。







经济犯罪报案的基本原则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控告。下文主要介绍一下经济犯罪报案的基本原则!



  一、管辖:经济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和实际财产取得地。报案人可到犯罪地的公安局经侦支队/经侦大队报案。


  二、为使公安机关能清楚地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及时立案侦查,报案时尽量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单位报案的同时带齐营业执照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提供时间及写上;由本单位复印提供,与原件相同;,加盖单位印章,经办人签字,非法人代表报案应携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本人工作证件。


  2、提供有关涉案人的照片、证件、通讯号码、地址、体貌特征等材料。


  3、请提供本人及其他协助人的联系电话,以便随时联系。


  三、报案提供材料时,应尽量同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四、非紧急情况下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报案,被害人或经办人本人应当向公安机关如实提供证言。


  五、报案前同一事实已由人民法院受理的,要如实提供法院受理的有关证明材料。


  六、复印件应说明来源出处,并由受害单位加盖公章或受害提供人签名。书面报案材料须详细说明案发的时间、地点,对犯罪嫌疑人的了解知道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