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合同纠纷律师--刘柏林

合同订立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店铺无偿经营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一般订立的合同从何时成立

2021年4月4日  黔江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qjqhtjflblls.com/

 刘柏林律师,黔江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重庆金讼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店铺无偿经营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一、店铺无偿经营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门面无偿使用合同的格式是怎样的

房屋无偿使用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租赁地点

租赁地址:甲方同意将XXX租给乙方使用,面积为XX平。

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租用期限:甲方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同意将房屋租给乙方使用,租用期限为X年。

房屋租金:甲方同意乙方无偿使用此房屋。

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承担全部,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双方及义务:

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费等费用,并将以上费用账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在租赁期限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要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协议。

乙方入住后需保护好周围环境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 如发生不可抗因素,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全甲方的修复工作。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签约日期:

在店铺产权人自愿的情况下,可以让其他人无偿使用这间店铺,但前提条件是店铺归个人所有,如果店铺是夫妻共有的,在另一半不同意的情况下,双方签的店铺无偿经营合同也没有法律效力。

一般订立的合同从何时成立

一、一般订立的合同从何时成立

1、一般规定。《合同法》第25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据此,合同于承诺生效时成立。

2、合同书形式的合同成立时间。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但并未签字盖章,意味着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未能最后达成一致,因而一般不能认为合同成立。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时间的,最后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3、确认书形式的合同成立时间。合同法第33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在此情况下,确认书具有最终承诺的意义。

4、合同的实际成立。合同法第36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此时可从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中推定当事人已经形成了合意和合同关系,当事人一方不得以未采取书面形式或未签字盖章为由,否认合同关系的实际存在。

二、合同成立的地点

1、一般规定。合同法第34条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工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2、书面合同的成立地点。合同法第35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一般来说,在承诺的意思到达要约人时,合同并成立。此时还需注意语境的区分,通常情况下,双方口语化说话场合下,承诺方说“好好好”等词时并不代表其同意达成合同,常见于买车买房或者购物时导购发出的要约。规范性的合同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进行确立,单纯的口语化意思表示虽具有法律效力却在司法实践中难以认定。因此在订立合同时最好是以纸质形式订立,且合同成立时间也将以合同上的签订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