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合同纠纷律师--刘柏林

合同订立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抵押合同的内容有哪些2020 签合同需要盖什么章?

2021年4月8日  黔江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qjqhtjflblls.com/

 刘柏林律师,黔江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重庆金讼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抵押合同的内容有哪些2020

一、抵押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九条

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抵押担保的范围;

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合同的主债权是指给付义务的内容,是给付金钱,还是给付财物,若给付财物的,还要订清财物的名称、性能、特点、规格、型号等详细情况,也可用协议类推的方式规定,即规定:该债权是指某某合同第x条的债权。履行期限,要按年月日,订明哪一天履行,有的还要订明起止计算时间。担保范围有限定的,最好要特别写清楚。当事人认为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也要在合同中明确。

二、抵押合同应当采取什么方式订立

抵押合同的订立方式,是指抵押合同在订立时具体采取的形式,是书面形式还是口头形式,是登记形式还是非登记形式。在抵押合同的内容确定后,抵押合同的订立方式对于抵押合同的履行、抵押权的实现、纠纷的解决等有很重要的意义。我国《担保法》规定,抵押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和抵押物登记方式,对一些特定的抵押财产除订立书面的抵押合同外还必须进行抵押物的登记,否则抵押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

当事人在对抵押合同的条款内容作出约定的时候,需要注意抵押合同中不能约定“在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没有清偿债务能力时,就将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人所有”。此约定没有法律效力。另外,因为抵押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因此在主合同无效时,抵押合同也无效。而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抵押合同,变更抵押合同,应当签定书面的抵押变更合同。

签合同需要盖什么章?

一、签合同需要盖什么章

合同章和公司公章,在代表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时,均产生法律效力,所以盖公章或者合同章均可,一般如果公司有合同章,优先使用合同章。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均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盖有公章的介绍信、合同乃公司意思表示的法律文件。

合同专用章,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对于盖合同专用章和公章没有做出明确的限定。

二、签合同不盖章可以吗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生效的要件包括一般生效要件和特别生效要件。

1、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指合同发生效力普遍应具备的条件。任何合同只有具备一般生效要件,才能有效,也才能依法成立;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包括: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2、合同生效的特别要件:指合同除具备一般生效要件外还须特别要件具备才能生效的条件。合同的特别生效要件,只是法律、行政法规特别规定的某些合同生效须特别具备的要件,并不具有普遍性;只有签字没有公章的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如果合同是由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的字,则合同有效。

如果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签订合同的,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后,所签合同有效。未经追认的,合同无效,由行为人承担民事。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得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