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柏林律师,黔江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重庆金讼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现在的合同越来越规范了,但是还是有很多人都是利用合同的那些漏洞从而从事不法行为,这样的合同在我国一般会被规划为无效合同。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无效合同的撤销程序有哪些步骤的相关内容。
一、无效合同的撤销程序有哪些步骤
撤销无效合同首先一定要找出该合同中是否有违反合同法或国家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的关键条款;其次,一定要找到此合同不是合同签署人真实意思的表达;再其次一定要找出根据合同法或本合同中有关合同失效的相应条款。另外如果对方有故意的欺诈行为的话,则一定要找到相应的证据来证明。当你把证据把握的比较清楚时,可以与对方协商解决。如对方不愿意解决,则可根据其行为的不同,分别去工商局、法院或检察院,按国家规定的法律程序解除合同。
二、合同无效的情形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合同无效的特征
1、具有违法性
所谓违法性,是指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2、具有不履行性
不履行性是指当事人在订立无效合同后,不得依据合同实际履行,也不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
3、无效合同自始无效
无效合同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一旦确认无效,将具有溯及力,使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的无效合同的撤销程序有哪些步骤的全部内容。虽然说国家对于这些合同不承认并被称为无效合同但是我们在日常的商业活动中还是需要多多注意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
合同的签订意味着某种关系的产生,合同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双方合意才是有效的,反之,为无效合同,但无效合同也并不是全部无效,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无效合同行为种类接下来由详细为您介绍!
1、全部无效合同,全部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全部内容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表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但有例外: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有效;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
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无效。但有两例外:事后经权利人追认的,有效;事后取得处分权的,有效。
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无效。
2、部分无效合同,部分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部分内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的其余部分内容仍然有效。
因为违约的前提是合同有效,违约指违反有效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所产生的后果,只有在合同有效的情况下,才能够存在违约。
如果合同是无效的话,这个合同根本就不存在了,也就谈不上违约。
违约金是违约形式,合同无效,违约条款作为从合同也无效,所以不能判决承担违约。
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
所以说,合同无效的救济方式就是返还原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不存在赔偿违约金。
合同的法律效力的确认与当事人的意志或意愿无关,当事人固然可以主张合同无效,但最终合同效力的确认只能由法院或仲裁机构来确认。
而一旦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从签订时即无法律约束力,合同双主均不能履行,这样的合同勿需由法院判决解除。只有有效合同才存在由法院判决解除。
导致合同无效的原因主要是合同的内容不合法,包括用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违反公共利益、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和以合法的目的掩盖他人利益的合同,合同无效的效力由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定,个人无法解除无效的合同。
以上是为您整理的关于无效合同行为种类的内容,由此可知,无效合同分为:全部无效合同和部分无效合同。全部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全部内容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部分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部分内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的其余部分内容仍然有效。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网站发布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