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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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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合同履行期 合同履行规则的内容有哪些?

2020年7月7日  黔江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qjqhtjflblls.com/

  刘柏林律师,黔江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重庆金讼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如何确定合同履行期

  相信各位都清楚任何一个合同都是有期限的,我们称之为合同履行期。而合同的履行期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一定会进行约定的。那么实践中合同双方究竟该如何确定合同履行期呢对于很多人来讲,这是一个比较困难的问题。


  合同履行的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和债权人接受履行行为的时间。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应当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当事人应当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债务。如果当事人不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则可能构成迟延履行而应当承担违约。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根据《合同法》第 61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另行协议补充,如果协议补充不成的,应当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还无法确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这也是合同履行原则中诚实信用原则的体现。


  不按履行期限履行,有两种情形:迟延履行和提前履行。在履行期限届满后履行合同为迟延履行,当事人应当承担迟延履行,此为违约的一种形态;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所为之履行为提前履行,提前履行不一定构成不适当履行。


  相关阅读:合同履行的地点如何确定


  履行地点是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人受领给付的地点,履行地点直接关系到履行的费用和时间。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履行地点往往是纠纷发生以后用来确定适用的法律的根据。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债务人就应当在该地点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债权人应当在该履行地点接受债务人的履行行为。


  如果合同约定不明确的,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则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履行地点仍然无法确定的,则根据标的的不同情况确定不同的履行地点。


  如果合同约定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如果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合同履行规则的内容有哪些?

  简单来说,合同履行规则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遵守的具体规范。而其中也是包括了很多方面的内容,那么合同履行规则的内容有哪些下面详细跟大家说说,请看下文:


  简单来说,合同履行规则的内容包括以下八个方面:主体适当;履行标的适当;履行期限适当;履行方式适当。债务人履行合同债务,债权人应当适当受领给付;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人应提供方便,创造条件;因故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应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发生合同纠纷时,各自应主动承担,不得推诿。具体可见下文:


  一、法定义务规则


  法定义务:是指法定合同义务,即当事人即使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依据法律规定也应承担的义务。


  ①通知义务:即合同当事人应将自己履行义务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②协助义务:指合同当事人应协助对方履行义务,以使合同能顺利履行的义务。


  ③方便义务:指为对方履行合同义务提供方便的义务。


  ④减损义务:即合同法中的 - 防止损失扩大 - ,是指由于主客观原因而使一方遭受损失时,遭受损失的一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损失的扩大。


  ⑤保密义务:指合同当事人负有将通过确立合同关系而了解到的对方的秘密予以保守的义务。


  二、正确履行


  也称适当履行,是指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的规定不折不扣地履行合同义务。


  ①履行主体正确;但在第三人履行合同义务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时候,第三人接受合同义务的履行不损害债务人利益的时候,第三人作为合同履行的主体也是正确的。


  ②履行标的正确;


  ③履行时间正确;


  ④履行地点正确;


  ⑤履行方式正确。


  三、亲自履行


  指合同义务要由合同债务人向合同债权人履行,不得由第三人代替。


  条款约定不明的履行


  ①质量不明条款的履行;


  ②价格不明条款的履行;


  ③地点不明条款的履行;


  ④期限不明条款的履行;


  ⑤方式不明条款的履行;


  ⑥费用不明条款的履行;


  四、第三人履行


  概念:第三人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履行合同义务的人或接受义务履行的人不是合同当事人,而是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的情形。只要在合同中有约定,第三人就可以成为合同履行的主体。


  五、价格变动的履行


  概念:是指执行政府定价的合同,在合同订立后、履行前政府定价发生调


  整的,按照何种价格履行的问题。


  六、不完全履行


  概念:是指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全部履行因素进行履行的情况。


  ①中止履行:指在合同义务履行之前或履行的过程中,由于某种客观情况的出现,使得当事人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只能暂时停止的情况。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第七十条 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


  ②部份履行:


  ③提前履行:是指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


  七、情势变更


  是指合同有效成立之后、履行之前,如果出现某种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原因的客观变化,若仍然履行合同会给一方当事人造成显失公平的结果,法律允许当事人变更或解除合同而免除违约的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