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合同纠纷律师--刘柏林

连锁加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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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加盟 最隐蔽的圈钱陷阱 连锁经营的知识经济性

2020年7月7日  黔江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qjqhtjflblls.com/

  刘柏林律师,黔江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重庆金讼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刘柏林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连锁加盟 最隐蔽的圈钱陷阱

细说特许加盟陷阱 浙江省营销协会的何先生说,特许加盟现在已经成为一个热门投资项目,但其中也存在不少陷阱。 从存在问题来看,一是最常见,也最隐蔽的圈钱陷阱 有的特许经营授权方做几个样板店,再通过前期包装、造势就开始圈钱,只顾收取加盟费、管理费,别的事情就




  细说;特许加盟;陷阱


  浙江省营销协会的何先生说,;特许加盟;现在已经成为一个热门投资项目,但其中也存在不少陷阱。


  从存在问题来看,一是最常见,也最隐蔽的圈钱陷阱


  有的特许经营授权方做几个样板店,再通过前期包装、造势就开始;圈钱;,只顾收取加盟费、管理费,别的事情就什么也不管了,有些纯粹就是卖一套机器。不过这些;圈钱;厂商也不难识别,往往有以下几个特征:企业自身经营品牌并不知名;没有一个健全的运作体系;不能提供必要的持续培训系统、管理和物流系统;没有发展后劲等等。


  二是合同陷阱


  如某些特许加盟授权方,承诺回收产品,但他们会在合同上注明要达到他们的产品标准,这种标准又很模糊,加盟商生产出产品后,可以据此拒收,加盟者只能吃哑巴亏。


  第三种是虚假宣传


  不少特许加盟授权方不停抛出;半年收回成本;、;一年包赚10万;等诱人的承诺,但这些承诺往往都是空头支票。特许加盟的成功与否,和市场变化、开店地点、经营水平都有很大关系,投资者必须经过仔细的市场考察。


  第四种是;样板店;陷阱


  少数不法特许人通过前期对几个加盟店和样板店的包装、造势进行内外勾结,让考察者看到火爆的生意,其实这些全都是加盟托,等客户加盟了,特许方就只顾收取加盟费、管理费,别的事情就什么也不管了。去年发生的南京大海首饰加盟事件,就是典型的内外勾结,利用加盟骗钱的典型案例。


  五是;企业文化;陷阱


  许多连锁加盟公司都说自己已经创立很久了,规模大而且正规,而实际上就是:在一个让人看起来比较豪华的地段,刚成立不久的新公司,这样很可能技术等方面不成熟,让加盟者的权利得不到保障。




连锁经营的知识经济性

许多连锁经营的著作都对连锁经营的经济合理性进行了分析,不少学者认为规模经济是连锁经营的一个优势所在:当零售或服务企业开店数量较多时,研发成本、广告营销费用、谈判费用、仓储运输成本、管理人员工资、配送中心运营费用等等开支可以由更多门店和更高 连锁酒店的




  许多连锁经营的著作都对连锁经营的经济合理性进行了分析,不少学者认为规模经济是连锁经营的一个优势所在:当零售或服务企业开店数量较多时,研发成本、广告营销费用、谈判费用、仓储运输成本、管理人员工资、配送中心运营费用等等开支可以由更多门店和更高


  连锁酒店的销售额来承担,此外,连锁总部凭借巨大的采购交易额还可以获得砍价优势。按照这个逻辑,开店越多,连锁机构的产品或服务的价格越富有竞争力。在这种思路下,许多连锁机构把企业的关键成功因素断定为门店数量,大量吸纳加盟店以求突破临界点,一个大错误产生了。


  我们通常认为一个企业经营规模足够大时,多种固定费用被更多产品分摊,单位产品成本降低,同时因巨大的交易量会形成买方垄断或卖方垄断,因此产生了高额利润。经济学中的芝加哥学派有认为企业的市场份额、经营规模不是高额利润的来源而是结果。企业是因为自身系统比竞争对手更富有效率,而在市场上不断得到肯定,从而不断提高销售额的。因此,加盟连锁的战略逻辑应当是:卓越的商业模式连锁总部的高速扩张欲望与加盟商的投资需求高速扩张市场份额扩大、规模经济形成,因此,富有效率的单店运营模式与连锁运营体系的设计、开发、定型才是加盟扩张初期的优势基础,规模经济是连锁经营的一种重要竞争优势,但只是一种派生优势、次级优势,往往在连锁系统发展已经成熟和壮大的中后期,这在很多连锁机构中都被本末倒置了。通过世界著名连锁机构麦当劳、希尔顿、沃尔玛的发展都可以发现,其连锁总部与样板店富有效率首先获得巨大成功,而后吸引投资进行扩张,进而逐渐获得规模优势,并非先作大后作强,而是先作强后作大。


  不是规模经济,连锁扩张的经济合理性何在笔者认为是知识的经济性。知识是当代最富有价值的生产要素,与其他各类生产要素不同,不同在于:相对于知识研发的巨大成本,知识可以低成本复制,知识不会因使用而损耗。但是有价值的、可以预期带来现金流入的知识是稀缺的,我们通常笼统的认为加盟连锁需要支付一笔品牌许可费用,以为连锁总部的价值就在于品牌,这是错误观念,纯粹的品牌并不能为我们带来预期的现金流入,同时,在实现大规模扩张之前,连锁总部的品牌并不能号召消费者。实际上,企业以品牌这个概念笼统地称呼了连锁总部所有将输出的、有价值的无形资产。知识可以低成本复制,但是知识的创新却具有相当大的偶然性,研发费用高,开发周期长,风险巨大,而且知识一旦创新,许多知识可以以专利、商标等方式申请法律保护,在使用上具有排他性。这就意味着连锁总部可以以知识资产复制来控制大量加盟商的资本并转移投资风险,而加盟商通过知识复制迅速地、低成本地掌握了一种被验证有效的知识,因此,知识复制是连锁经营的第一经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