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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违约的认定与法律规定 合同履约保证金是怎么收取的

2020年8月25日  黔江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qjqhtjflblls.com/

 刘柏林律师,黔江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重庆金讼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预期违约的认定与法律规定

  我国《合同法》中规定了预期违约的制度,这个制度的产生的原因是社会经济发展迅猛,在商务活动中总是会遇到意外的情形,就算双方订立了合同,也会出现一些无法意料的损失,于是就有了预期违约,那么预期违约的认定与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呢下面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预期违约的认定与法律规定

  中国现行的《合同法》对预期违约制度有效地加大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力度,允许债权人采取一定的救济措施,防止实际违约的发生,当发生预期违约时索赔有据;同时更加体现;诚实信用原则;及合同的严肃性,即使合同履行期未到,毁约同样要承担违约;更有效地促使当事人履行合同,维护法律秩序,尽量减少和预防纠纷的产生,进而促进市场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


  《合同法》第108条规定了预期违约制度,同时在《合同法》第94条第2项规定:;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主要债务;。这在中国是一种创新的制度,对中国《合同法》的完善有着积极的意义,但同时也带来了具体操作中的困难。预期违约制度是积极、主动的制度,一经认定预期违约的构成,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让违约方在履行期到来之前承担违约,这也是最大的一个特点。


  《合同法》68条规定:先履行合同义务的当事人,当对方出现经营状况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或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时,对方当事人刊登不安抗辩权,要求提供担保而不得的,也可认为其有确切证据,则构成默示毁约,对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其承担预期违约的。


  二、预期违约的承担方式

  1、适用赔偿损失时,履行期到来之前,法院让债务人承担赔偿,这个期间是债务人本应当享有的期间利益,那么在这之前就承担违约,实际上是剥夺了债务人的期间利益。在操作时应当适当作一些扣除,不能够像实际违约场合那样计算出来一个数额以后,算出多少就让债务人承担多少,要做出适当的调整。


  2、违约金时,违约金是当事人约定的,一旦违约了,就要承担这种,这种在预期违约场合,在履行期到来之前,法院可以判决让违约方承担这么一种违约。


  3、强制履行,原则上《合同法》没有把这种给予排除,当事人如果请求,也可以在预期违约场合适用强制履行。


  三、预期违约的救济

  1、明示预期违约的救济方式:解除合同,请求损害赔偿。在明示预期违约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决定是否接受预期违约。如果接受,则可实际违约追究对方的,行使解除合同,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2、默示预期违约的救济方式:中止履行合同。在默示预期违约的情况下,债权人不得立即主张违约的救济,解除合同,而应通过书面形式要求对方提供正常履约的适当保证,并可中止履行合同。


  综上所述,预期违约是在合同一方有明示或是暗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发生的,如果对方是明示的违约,那么可以向其提出损害赔偿以及解除合同,但是默示的情形无法要求对方赔偿违约。以上就是;预期违约的认定与法律规定;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阅读。





合同履约保证金是怎么收取的

  核心内容:履约保证金是为了防止承包人违约,弥补发包人的经济损失而给付给发包人的一种金钱保证。履约保证金可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履约合同保证金的收取有什么具体规定呢为您简单介绍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


  一、收取主体


  法律法规对履约保证金交付给谁没有明确规定。从表面上看,履约保证金与合同履行密切相关,似乎应该由采购人收取,但这是片面的。政府采购具有公共政策功能,政策功能的体现应是全方位、具体的,包括对履约保证金的管理,集中采购机构不能让履约保证金变成采购人手中可以任意处置中标人的武器。


  其实采购人不恰当地使用履约保证金的情况时有所见,如以履约保证金作为要挟条件,迫使中标人增添或改变部分合同内容,以履约保证金抵合同预付款,合同执行完毕后履约保证金迟迟不退还或被占用。从这个角度上说,履约保证金应由集中采购机构收取,从而保持操作的连贯性、一致性,集中采购机构作为中间方,能站在公正立场上正确处理履约问题,同时也便于对采购人与供应商进行有效控制,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收取标准


  履约保证金收取标准应该遵循几个原则:


  履约保证金的数目要大于合同预付款数目,以规避可能存在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