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合同纠纷律师--刘柏林

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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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黑白合同 保险合同成立与保险合同生效有何区别

2023年4月25日  黔江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qjqhtjflblls.com/

  刘柏林律师,黔江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重庆金讼律师事务所,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什么叫黑白合同

  1、黑白合同的法律地位。目前我国立法中并无;黑白合同;这一术语,它只是对一种社会现象的概括,其实质是一种交易行为。建设工程领域中;黑白合同;的出现是合同双方经济搏弈的结果,也是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建筑市场逐步走向完善的必经之路,有其深刻的形成原因及复杂的表现形式。

  2、二手房黑白合同的概念。;黑白合同;通常出现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就同一房屋买卖签订的数份不同价格的合同。送至房产交易中心登记的叫;白合同;,只供登记用。双方私下留存的叫;黑合同;,作为交易的真实成交价格。也出现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特别是挂靠合同。

  3、黑白合同;与;补充合同;不是一回事。白合同只用来登记,真实的成交价是黑合同,两份合同的价格不同,两份合同的签订时间可能是同一天,也可能相隔数天,但大致时间一致。而补充合同是对前一份合同的变更,一般是在合同履行到一定阶段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而对原来合同所作的变更。在二手房的交易中,双方首先要确 定的就是价格,价格确定好之后就不会再有变动,即使签订了补充合同,也多是对付款方式和交房时间的变更,一般不会涉及对房价的变更。因此要将黑白合同与补充合同区别开来。

  

保险合同成立与保险合同生效有何区别

  我国《保险法》第13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合同内容。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同意,也可以采取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书面形式订立保险合同。由此可见,保险合同的成立要件包括:其一,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其二,保险人同意承保;其三,保险人与投保人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

  这三个要件,实质上是《合同法》所规定的要约和承诺过程。因此,保险合同在当事人通过要约和承诺的方式达成意思一致时即告成立。但是应当注意,保险合同的生效和成立是有区别的。保险合同的成立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就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的生效是指保险合同对当事人双方发生约束力,即合同条款产生法律效力。;保险合同具备了成立要件将宣告成立,但已经成立的合同必须经一定的生效要件,才能生效,并产生法律约束力。所以说,保险合同成立是生效的基础条件,保险合同成立不必然导致保险合同生效。

  如果保险合同已经成立,但是不符合保险合同规定的生效要件,仍然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在保险合同中,除了当事人双方约定生效的情况,一般在保险合同成立时即告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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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刘柏林[重庆黔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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