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合同纠纷律师--刘柏林

赠与合同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签订赠与合同后不履行行不行?赠与合同只有赠与一方的签字有效吗?

2021年4月6日  黔江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qjqhtjflblls.com/

 刘柏林律师,黔江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重庆金讼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签订赠与合同后不履行行不行?

  一方赠与另一方财产,双方签订赠与合同后,还没履行赠与合同前,赠与人又后悔,不想交付财产。但是,因为双方签订了合同,认为赠与人有义务履行给付义务,不履行赠与合同即撤销合同。那么,这时候要确定是否可以随意撤销赠与合同。


  首先,签订赠与合同后,如果只是一般赠与合同,赠与人可以随意撤销赠与,即不再履行给付义务,不承担法律责任。


  反之,如果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比如向学校捐款,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要积极履行给付义务。


  在赠与人不履行时,即为违约行为,要承担违约责任。并且,受赠人可以主张赠与人给付财产,赠与人拖延或是明确表示不给的,受赠人还可以去法院起诉处理。


  其次,赠与人出现以下法定情况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1、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


  不过,赠与人经济状况发生变化,要在赠与合同成立之后,如果签订赠与合同前经济状况就不好的,那么可能不是基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因为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赠与人难以维持正常生活


  有些人因为企业经营失败,但是不至于影响维持生计,那么还是可以接着履行赠与合同。


  因此,若是存在以上情况,即使是有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也可以撤销,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最后,签订赠与合同后,一般人认为对方必须履行,否则就是违反合同约定。并且,实际中有些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但是中途后悔不再履行,还要求返还财产等产生纠纷。所以,如果双方争议较大,难以处理的,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



赠与合同只有赠与一方的签字有效吗?

生活中,存在不少赠与合同因为各种各样的因素,导致赠与合同上只有赠与一方签字的现象,如儿子忘记在母亲给房屋赠与合同上签字等。这类只有赠与一方签字的赠与合同是否有效,涉及到赠与人和受赠人,甚至两者家属的切身利益,容不得不点马虎。


赠与合同只有一方签字,原则上无效


赠与,是一种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民事法律行为。如果只有一方有赠与的意愿,而另一方无意接受该赠与的,赠与合同不能成立。


当赠与合同只有赠与一方签字的,只表明赠与人有赠与的意愿,合同只对其发生法律效力,但就无法从书面合同上判断受赠人是否愿意接受赠与,合同就不能对受赠人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应认定整个赠与合同无效。毕竟现实生活中,也会出现一方出于某种考虑而不愿接受对方赠与的情形,如遇此情况,赠与合同不成立。


当然了,如果经赠与人同意,受赠人完全可以在赠与合同进行补签字,由此确认赠与合同的效力,达到赠与人赠与财产的目的。


双方已实际履行赠与合同的,合同有效


尽管赠与合同上只有赠与一方的签字,没有受赠人签章确认,但双方已经履行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实际将赠与财产交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的,即说明受赠人已用自己实际行动表明接受了赠与合同,所任可以认定该赠与合同有效。如父母买房送给儿子,在赠与合同上只有父母方的签名,没有儿子的签字确认,但房屋已经登记在儿子名下,或儿子已经实际使用的,应当认定房屋赠与合同有效,双方均应遵守合同约定。


值得注意的,尽管此时赠与合同有效,但对涉及房屋等不动产赠与的,还应当依法办理过户手续,将房屋等不动产过户受赠人名下,否则赠与人可以在房屋等不动产过户前反悔,要求受赠人返还房屋等不动产的。


如果在生活中,真的遇到赠与合同上只有赠与一方签字的情形,不能自行确定赠与合同是否有效的,建议咨询赠与合同专业律师确定。在制订、签订涉及房屋等高价值财物的赠与合同时,最好委托律师进行见证或办理公证,尽快完成过户,避免日后可能发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