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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疫情导致的企业合同履行风险及防范建议有哪些?国际贸易实务中合同履行的重要性有哪些

2023年5月25日  黔江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qjqhtjflblls.com/

  刘柏林律师,黔江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重庆金讼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的重点;为人和善,能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秉着“做点实事,帮人排忧解难”、“不求高风亮节,但求问心无愧”的执业理念,专注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因疫情导致的企业合同履行风险及防范建议有哪些?

1、何为不可抗力何为情势变更

我国《合同法》第117条有关于不可抗力的规定。不可抗力是指在合同成立后发生的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若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若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免除全部或者部分合同履行义务。

我国《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26条有关于情势变更的规定。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况。主张情势变更的当事人可请求法院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

2、对企业履行的具体合同而言,新冠疫情既可能构不可抗力,也可能构成情势变更

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原则存在相似之处,即均在缔约时无法预见,也均对合同的履行产生重大影响。但是,不可抗力显然对合同能否履行的影响程度更重于情势变更,而情势变更法定的法律后果则更多样,既可以变更合同,也可以解除合同等。

从目前来看,多省市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世界卫生组织将新冠肺炎疫情列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的爆发超出各方预期,对个体来讲具有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特性,具备不可抗力的一般特点。

然而,不论被认定为不可抗力或是情势变更,均需企业在每个合同履行的个案中结合具体情况予以判断,并不能一概而论。具体而言,如果新冠疫情导致一方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或者在疫情期间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以不可抗力为由主张减、免相应的合同义务,得到支持的可能性较大;如果新冠疫情对合同履行产生了重大影响,或使得履约成本显著增加,虽合同非不可履行但可能导致一方权利义务失衡的不公结果,也可主张情势变更。

3、企业如何应对新冠疫情给合同履行带来的法律风险

面对新冠疫情给合同履行带来的不利后果,不论企业是主张构成不可抗力,或是主张构成情势变更,其最终目的均是为了减轻或免除因疫情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或经营负担。企业应做好如下工作,以应对新冠疫情给合同履行带来的法律风险:

系统梳理企业的合同条款

企业应尽快对正在履行中及将要履行的合同作及时梳理,以判断合同的履行是否会受到此次疫情的影响,比如能否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交货、竣工或按时履行付款义务。对于尚未签订的合同,需考量疫情的影响,以确定是否在合同条款中增加本次新冠肺炎疫情作为不可抗力的约定,并对合同履行期限及履行方式做更为细化的约定,以降低履约风险。

及时与合同相对方进行沟通协商

对于受到疫情或防控措施影响,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义务的,企业应尽快与合同相对方沟通协商,方式可选择书面函件、电子邮件,对因疫情导致企业无法按约履行合同的情况作出明确说明,与对方协商对合同作出变更。

如合同变更也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或疫情及防控措施已经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则可以不可抗力为由与对方协商解除合同。但需注意通知应当及时、留痕,并附相应的证明资料,如政府发布的延期开工通知、延长假期通知、交通封锁通知等。

根据合同解除情况确定减损措施

对于受到疫情或防控措施影响无法履行确需解除的合同,应当根据合同类型积极采取减损措施,以免损伤扩大。合同双方均应在发生或知悉合同受疫情影响履行困难后,及时采取适当减损措施,防止损失扩大,避免加重自身。同时,在疫情影响减轻或消除后,还应根据情况尽快恢复履行。

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应对潜在诉讼

企业应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以备纠纷进入诉讼或仲裁后有充足的证据。

一是注意固定和收集疫情、防控措施及其造成合同履行困难的证据,例如政府部门通知、公告、命令等,企业自身受疫情及其防控措施影响而停止生产销售或者经营成本剧增等证据。如涉及债务人为“新冠肺炎”患者或者疑似病例被隔离观察的,应提供住院证明、诊断证明、出院证明及被隔离观察的相关证明等。

二是注意固定和收集合同双方沟通协商所产生的证据,特别是受到疫情影响的一方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向对方发送通知或重新协商请求的,应注意固定和收集通知或重新协商请求的内容和发送、接收过程。

三是如考虑变更合同,应注意固定和收集证明继续履行原合同将导致明显不公的证据,以及能够证明变更后的合同具有公平性的证据。

四是对于一些不易固定、容易流失的证据,以及一些关键证据,可以考虑通过公证方式予以固定。

关注相关政策措施,消减违约风险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发展,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金融监管部门已出台多项政策措施,对受疫情影响导致部分金融合同履行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政策支持,当事人应当注意利用政策便利消减违约风险。

国际贸易实务中合同履行的重要性有哪些

国际贸易实务合同的履行,指的是国际贸易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任何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都是合同的履行行为;相应地,凡是不执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行为,都是合同的不履行。因此,合同的履行,表现为当事人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当合同义务执行完毕时,合同也就履行完毕。

一、合同履行是当事人的履约行为。

由于合同的类型不同,履行的表现形式也不尽一致。但任何合同的履行,都必须有当事人的履约行为,这是合同债权得以实现的一般条件,也是债权与所有权在实现方式上的基本区别。合同的履行通常表现为义务人的作为,由于合同大多是双务合同,当事人双方一般均须为一定的积极作为,以实现对方的权利。但在极少数情况下,合同的履行也表现为义务人的不作为。无论是作为还是不作为,都是义务人的履约行为。

二、履行合同的标准

履行合同,就其本质而言,是指合同的全部履行。只有当事人双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全面、正确地完成各自承担的义务,才能使合同债权得以实现,也才使合同法律关系归于消灭。因而,

合同履行当事人全面、正确地完成合同义务,是对当事人履约行为的基本要求。只完成合同规定的部分义务,就是没有完全履行;任何一方或双方均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则属于完全没有履行。无论是完全没有履行,或是没有完全履行,均与合同履行的要求相悖,当事人均应承担相应的。

三、履行合同的行为过程

当事人完成合同义务的整个行为过程,不仅包括当事人的依约交付行为,而且还应包括当事人为完成最终交付行为所实施的一系列准备行为。尽管在通常情况下,准备行为并非合同义务,但绝不能因此得出准备行为不是合同履行行为的结论。准备行为是最终履行行为的基础或前提,甚至可以说没有准备行为即没有最终的履行行为。合同的履行是一个过程,这其中包括执行合同义务的准备、具体合同义务的执行、义务执行的善后等。在这一过程中,具体合同义务的执行是合同履行的核心内容,传统意义上的合同履行,指的就是这一阶段的合同履行。然而,为执行合同义务所作的准备和义务执行完毕后的善后义务,固然不是合同规定的义务,但因其与第二阶段意义上的合同履行具有密切的联系,也是合同履行的内容。这同时也是现代合同法发展的趋势所在。

通过对上文的阅读我们了解到,合同签订之后就需要合同双方当事人诚信履行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如果合同签订之后没有履行,这样的合同无疑是没有意义的,对于国际贸易合同履行来说,是更加重要的,因为国际贸易涉及到跨国交易,如果没有认真履行可能导致失去合作伙伴或者是造成一些不必要的国际麻烦,因此国际贸易实务中合同履行是很重要的,以上就是国际贸易实务中合同履行的重要性有哪些的有关内容,若是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咨询我们律图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