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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 签合同后违约要承担什么责任

2021年5月24日  黔江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qjqhtjflblls.com/

  刘柏林律师,黔江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重庆金讼律师事务所,执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多年执业经验的积累,法学理论知识不断强制,案件处理各项技巧不断提升,把委托人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把自己的专业素养运用到案件代理过程中实现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关于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

关于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

装修合同违约金的数额当事人可以与装修公司可以自由约定,可以约定一定金额,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约定的金额没有一个固定的计算方式,但违约金有一个上限,即最高不能超过违约导致的实际损失的30%,如果超过这个标准,违约方固然因违约需要付违约金,但同时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裁定调低违约金的金额。

《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通过反诉或者抗辩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调整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八条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为了避免签订装修合同后又违约造成损失,违约金应该找个专业律师进行咨询下。如果有着方面的需要,欢迎在线咨询。

签合同后违约要承担什么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

四、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五、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屋。

买受人可以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出卖人应返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房款。

六、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

七、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赔偿买受人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八、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

九、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

十、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